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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鞋鞋底耐折性能試驗方法_檢測要求摘要:安全勞保鞋等功能鞋鞋底也有嚴格的檢測標準,通過檢測的安全鞋底一般不容易出現斷底問題適用范圍:適用于成安全鞋、 安全勞保鞋等功能鞋鞋底也有嚴格的檢測標準,通過檢測的安全鞋底一般不容易出現斷底問題 適用范圍: 適用于成安全鞋、成品鞋底產品或材料(片)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390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22049鞋類 鞋類和鞋類部件環境調節用試驗用標準環境(GB/T22049-2008,ISO18454:2001) 使用的儀器設備國標整鞋耐折試驗機 屈撓角度在0°~55°之間可調 屈撓頻率在每分鐘100次~300次范圍內可調 具有按預置屈撓次數自動停機的功能 有對試樣鼓風的裝置 可折試驗楦: 試驗楦在第一跖趾部位至楦底軸線的垂線上裝有¢5.5×40mm的鋼軸,鋼軸相對楦底表面無凹凸現象 試驗楦的最大可折角度不小于50° 游標卡尺:準確至0.02mm 取樣和環境調節: 每組試樣不少于兩雙(副)成鞋或鞋底或按產品標準要求執行 試驗前試樣應按照GB/T22049的規定,在標準環境的溫度條件下放置4h 試驗方法:試驗原理 將成品安全鞋或安全鞋鞋底,用割口刀割一規定長度的裂口,以一定角度和頻率在耐折試驗機上進行屈撓試驗后,測量鞋底割口擴展的長度,同時觀測幫面、鞋底、鞋底(包括圍條、底墻)結合部位的變化情況。 注:成鞋或鞋底可不割口而直接進行屈撓試驗,割口與否應根據相關產品標準的要求規定 試驗條件 屈撓試驗機屈撓角度為50°±1°(特殊要求可在0°~55°之間選擇) 屈撓試驗機屈撓頻率為每分鐘(230±10)次(特殊要求可在每分鐘100次~300次范圍內選擇) 按照GB/T22049的規定,在標準環境的溫度條件下進行試驗 新款夏季安全鞋 新款夏季安全鞋底 國標整鞋耐折試驗機試驗步驟 檢查試樣,如表面有雜物應用紗布沾酒精擦凈 將試樣裝配適合規格的可折試驗楦,一般情況,楦號應小于鞋號5mm 將試樣*在耐折試驗機的夾持器中,鞋底面的跖趾屈的部位與夾持器活動軸軸線重合(若割口,割口部位應在此軸線上) 調整試驗機偏心距,使屈撓角度達到規定角度 將試驗機處于最小屈撓角度狀態,觀察鞋匠后跟的位置,使試樣處于不受任何方向彎折的自然狀態,否則調整夾持器的傾斜角度,使其處于自然狀態之后再將屈撓角度調準 將試驗機置于屈撓角度狀態,在鞋底面的跖趾屈撓部位的中間部分割5mm長的割口,并要將勞保鞋底割透 將試驗機計數器清零,預置屈撓次數、屈撓頻率至規定值,開動鼓風機后開啟主機 試驗機工作期間,觀察試樣的夾持狀況,若有松動或屈撓位置發生變化應及時停機進行調整 試驗機按預置次數停機后,使用游標卡尺進行測量,并目測試樣的變化情況 將試驗機置于最大屈撓角度狀態,測量鞋底割口擴展后的長度,以及新產生的裂紋的長度及數量 將試樣從夾持器中取下,使其處于自然狀態,觀測幫面、鞋底、幫底(包括圍條、底墻)結合部位的變化情況 試驗結果 安全鞋鞋底割口擴展后的長度、新產生的裂紋的長度、幫底(包括圍條、底墻)結合部位的開膠長度,單位以毫米表示,有效數字至小數點后一位 幫面(如裂紋、裂面)鞋底(如新產生的裂紋、涂色龜裂或脫落)幫底(包括圍條、底墻)結合部位(如開膠)的變化情況用文字說明 每只鞋(底)的試驗結果分別表示 |